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手机:13535322915
电话:020-8481542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对渔业产业园斑节对虾种业创新园提升项目-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渔业产业园斑节对虾种业创新园提升项目-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49695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1111299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片区抱沙西四围
四、项目概况:
配套斑节对虾育繁推一体化产业示范基础设施新建与提升,建设内容包括500KVA 供电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配套斑节对虾育繁推一体化产业示范基础设施新建与提升,建设内容包括500KVA 供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89.218632万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不接受传真的文件及逾期送达的文件):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1月27日
2、报名时间(含本日):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1月27日。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三楼303室。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交标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交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三楼303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三楼303室。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的通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招标代理网站发布。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函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0日